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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职业培训】职业培训补贴(资助)政策上新!

新版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(资助)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杭人社发〔2023〕20号)于4月29日正式实施,快来看看职业培训补贴(资助)新政有哪些新变化。

一、政策制定背景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,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《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》(杭政函〔2022〕81号),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《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》(杭人社发〔2023〕6号)。作为上述文件的配套实施政策,新版职业培训补贴(资助)文件进一步对职业培训补贴(资助)的补贴对象、补贴条件及标准、业务流程作出详细规定。

二、政策变化情况

总体来看,新政有五方面变化:

(一)提高补贴(资助)标准

1.提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补贴标准:与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一样,五级至一级职业资格证书(职业技能等级证书)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2500元、3000元。

2.提高职业技能竞赛资助:将竞赛资助标准提高至2000元。

(二)统一补贴标准

统一所有人员类别的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标准:五级至一级职业资格证书(职业技能等级证书)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2500元、3000元。

(三)扩大对象范围

1.扩大岗前技能培训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补贴对象范围,鼓励用工单位积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,将用工单位纳入补贴对象范围。

2.扩大职业培训鉴定补贴对象,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在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,将补贴对象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。

(四)放宽申请条件

职业培训鉴定补贴取消“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被征地农民每年可享受一次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”、“用人单位职工每晋升一个等级,可相应享受一次培训鉴定补贴”、“大学生可享受一次培训鉴定补贴”的限制。

(五)优化执行口径

1.明确各类人员取得证书(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、培训合格证书等)的,按规定给予补贴,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,同一职业(项目)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。

2.明确同一职业(工种)已经享受过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;同一证书用人(用工)单位、培训机构已享受补贴的,个人不再享受补贴。

3.明确如职业大典中的职业描述含工种条目,以工种作为重复判定标准,如职业大典中的职业描述不含工种条目,以职业作为重复判定标准。

4.明确同一职业(工种)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岗前技能培训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补贴,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,职业培训鉴定补贴,赛前训练补贴;已享受《关于贯彻的意见》(杭人社发〔2017〕275号)中规定的技能提升补贴的,不再享受上述补贴。

政策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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